自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一支规模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至今,我国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始终从新时期、新形势下社会治理创新的现实需求出发,着眼于社会治理体系完善与社会治理能力提升,以自身在治理实践中作用的发挥寻求国家和社会承认,并以此为基础和动力,寻求自身新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机遇。本文将这一承认称之为“治理承认”。
所谓的治理承认,是在治理实践过程中,行动主体之间形成的对彼此身份(关系)、能力和贡献的认可。之所以要从治理承认的角度来看待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承认”在多元社会治理格局中具有重要意义。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作为社会治理的新生力量,其在治理结构中的嵌入是以遵循相应的治理承认秩序和机制为前提的。二是我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与社会治理转型紧密联系。它是在服务型政府、和谐型社会建设的大背景下提出的,是基于社会工作的理念与实践,同我国现代化治理理念与模式的契合而提出的,是基于我国对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人才的迫切需求而提出的。因此,治理承认成为审视我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的重要角度。
治理身份承认:政治承认与职业承认
在过去的十年间,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通过逐步获得政治承认和职业承认,确立起自身的治理身份。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明确提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这是我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获得政治承认的重要标志。由此,我国社会工作职业化进程正式启动。2006年,我国出台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08年,我国开始举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2010年中央发布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升到主体人才地位。
治理能力承认:专业承认与服务承认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在社会治理中作用的发挥,要依靠于这支队伍在治理实践中所体现的治理能力。目前对其治理能力的承认主要包括专业承认和服务承认两个方面。在专业承认方面:1.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专业化发展方向和路径基本明确。我国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2.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专业性得到认可。2012年,修订后的《国家职业大典》,将社会工作者定位为“专业技术人员”,并在职业定义中,强调其是“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在服务承认方面:1.专业岗位设置与开发得到制度性推动。在相关文件的支撑下,民政、司法、教育、医疗卫生、劳动与就业等领域社会工作岗位得到了突破性发展。2.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初具规模。自2012年以来,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亿资金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全国各地也在政府购买服务中,通过明确专业要求,或专项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社会工作投入。
治理贡献承认:福利贡献承认和创新贡献承认
近些年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在社会治理中所做出的贡献越来越大。综合来看,这些治理贡献主要集中在福利贡献和创新贡献。在福利贡献方面:1.社会工作者积极促进公共服务改善。社会工作者结合本土实际,在服务实践中形成了由社区、社工和社会组织构成的“三社联动”服务模式,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又称义工)的“两工互动”服务机制,成为社会工作服务有效性的保障。2.社会工作者积极促进福利共享与福利进步。社会工作者通过服务实践和政策倡导,关注福利边缘群体的福利需求,特殊困境儿童,特殊困难老人、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相继纳入到福利政策视野或福利服务范围。与此同时,社会工作者也用服务推动社会福利对服务保障的发展和强化。在创新贡献方面:1.社会工作者成为以服务创新管理,构建服务型治理的重要实践者。社会工作者强调的服务为本同我国以服务创新管理,构建服务型治理的基本理念是契合的。因此,社会工作者成为新型治理理念的重要实践者,社会工作者的实践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这一治理理念的正确性和可行性。2.社会工作者成为社会创新、公益创业模式的构建者。随着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不断壮大,以及社会公益服务的发展,社会工作者积极探索社会创新、公益创业,提出了有别于传统管理,更具社会性、创造性和持续性的社会问题解决模式和社会服务供给模式。
综上所述,正是在与社会治理转型和创新的紧密结合中,在以自身专业优势不断满足社会治理需求的过程中,我国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治理承认”既是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所取得成果的证明,也是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动力。面向未来,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目前这种“治理承认”的广度与深度仍然有限,社会工作者仍需通过坚持本土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服务实践和积极的理念倡导、政策倡导、行动倡导,来凝聚更为广泛的社会共识,提高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制度推动力度,社会参与力度和资源投入力度,从而形成以“治理承认”为中轴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更好地发挥社会工作服务、社会工作人才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作者为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助理研究员 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