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民政部召开全国社区社会工作暨“三社联动”推进会以来,“三社联动”在全国各地有了新的发展。然而,由于各地对“三社联动”内容的理解不同,工作各有重点,所以对“三社”怎样联、怎样动也各有自己的看法。本文对“三社联动”的基本逻辑做一点探索。
我们前面说过,“三社”是指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在社区服务、社区建设、社区治理方面联合行动、互相促进,实践各自职能和获得共同发展的过程。但是,“三社”怎样联、怎样动, 其基本逻辑是什么,好像还需要进一步说明。现实来讲,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在社区服务、社区建设、社区治理中有自己不同的角色和定位。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是各自的基本追求。但是,以往的实践也表明,“三社” 各打锣鼓、相互分离,不利于社区服务、社区建设、社区治理目标的有效达成。于是,整合力量,“三社联动”去共同实现社区服务、社区建设、社区治理的目标就成为真正的理性追求——这是在社会整体利益层面的理性选择。当然,这种理性追求并不排除“三社”各自的理性,因为毕竟他们有各自的角色、任务和目标。所以,“三社联动”就是在承认三方理性基础上的联合行动。
“三社联动”首先取决于他们对共同活动目标的认识。怎样联取决于为什么联(目标)和需要怎样联(手段),而各方怎样联(采取何种方法和手段) 又受各自对共同面对目标的认知和目标分析的影响。或者说,每一方都要思考,他们共同面对的是什么样的目标,或他们对各参与者来说是何等重要,目标的利益相关性决定三方参与联动的积极性。另外,各方参与联动的积极性又受参与者能力的影响。面对联合行动共同完成的任务,三方所具有的资源或能力有所不同,资源丰富者的能动性会较强, 资源较弱者参与合作的力度可能较弱。总的来说, 三方对联动目标中属于自己目标的认知与自己所具有的参与合作的能力,影响着各自参与联动的行动。于是有如下的行动逻辑:联动的总目标——各方对目标分解的认识(及共识)——各方参与联动的能力(资源和手段)——参与联动的积极性。
那么,“三社联动”是否完全以“理性人”为转移呢?从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属于不同系统,他们的任务不同、资源来源不同、交代对象不同等角度看, “理性人”的假设是有影响力的。但是,三方在目标上的相容性、合作意识以及人们之间关系的融洽程度,又可能消磨“理性人”“利己” 的一面,而实现合作或“共赢”。上述几个方面结合起来就可能出现如下几种联动类型:工具性联动、协作式联动与合作式联动。工具性联动是各方把其他合作方当做实现自己目标工具的联动,自己之所以要与其他方面合作是要借对方的力量实现自己的目标,这是比较明显的“理性人”的想法。协作式联动是基于各方协作的想法而进行的联动,各方不可能只靠自己的力量来实现自己的目标,所以要互相借力,通过完成共同的目标来实现自己的目标。合作式联动的基本理念是各方要完成共同的目标, 虽然各方都有自己的目标,但合作是重要的,总目标也是重要的。
在现实中,我们不难发现上面的联动类型。我们也不能说哪种类型的联动高级或低级,因为“三社联动”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多样的。然而,如果从社区服务、社区建设、社区治理这种相对综合的、复杂的、比较长期的工作来看,笔者认为,协作式联动、合作式联动更符合任务目标的要求。在社区服务、社区建设、社区治理中,三方的合作应该是连续的、良好的,而不是各打主意的联动关系,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综合性目标。实际上,连续性的协作与合作也能形成良好的联动关系,形成综合性合力,有利于共同目标的达成,同时各方既完成了各自目标,又实现了自我发展。
联动绝不意味着各方只是结队而行,而是包括相互沟通、信息共享、共同决策、共同行动,这里包含着共识和相互理解、相互谅解和支持、共享成果和共同发展。这样说来,“三社联动”应该是在寻求共同目标和最大共识基础上的协作与合作。既注意自己的目标,更注重共同目标,看重协作与合作的意义是“三社联动”得以成功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