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服务对象,全心全意服务;信任支持同事,携手共同成长;践行专业使命,促进机构发展……”每次站在市公益创新中心“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守则”墙前,昆山市自强服务社干事长沈雍都会在心里默记一遍职业道德守则。
昆山现有900多家社会组织,发展速度和整体规模在全省县级市居于前列。日前,市民政局在与昆山社会组织座谈交流的基础上,依据民政部发布的《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借鉴社会工作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工作守则以及其他省市的社会工作伦理道德守则,制定了“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守则”。
“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守则”包括社工对服务对象、机构、专业、社会以及同事的责任等五方面内容。例如,对服务对象而言,要最大限度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平等对待和接纳服务对象,尊重服务对象的知情权、隐私权、自决权;对同事而言,要建立平等互信的工作关系,分享知识、经验和技能,以负责任、建设性的态度相互沟通、督促和支持。
“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守则”还立足社工所在机构及社会大背景,确立了社工的使命和担当。其中规定,社工要维护机构的形象和声誉,参与机构的管理,促进机构成长,并主动提升专业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进社会福祉,鼓励、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推广专业服务,促进社会资源合理分配。
“‘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守则’首次在昆山社会组织中提出要尊重服务对象的知情权、隐私权、自决权等三种权利,有效界定了社工在提供社会服务中的自我位置。”市公益创新中心托管机构昆山乐仁公益发展中心总干事魏忠杰表示,社工在开展项目时会遇到诸如艾滋病患者、毒品吸食人员等不同人群,社工不能带有偏见、歧视,而要以专业的态度和技能平等地提供服务。此外,社工要深入了解服务对象的处境,主动将项目活动信息与服务对象进行沟通,尊重其知情权和自决权,并需对涉及服务对象电话、住址、单位、身体状况等隐私严格保密。
无规不成圆,无矩不成方。“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守则”为蓬勃发展的昆山社会组织建立了一套指导社会工作实务的伦理标准。“守则为社会工作者在专业职责相冲突或产生伦理疑惑时提供了相关思考的依据。” 沈雍认为,守则立足昆山发展实际和社会工作自身特性,使得今后评估社会工作者时有章可循,引导昆山社会组织进一步向规范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目前,本市持有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285名。全市社工服务已覆盖老年、儿童、青少年、妇女等人群和社会救助、司法矫正、医务、企业、农村等领域,社会工作已成为满足居民服务需求、弥补政府力量不足、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力量。(占长孙)